BLOG又一段時間沒寫了,其實這1年發生了許多事,包括資訊公司解散員工、業務收縮、和投入大部份時間在建築師事務所等等,有空再來紀錄一下。本來不想再發感想在BLOG,後來在FB看到寫文章,如果你的原意是吸引讀者,而且寫的是比較專業的,枯燥、無聊、沒爆點等等,一定讓你的文章沉落在茫茫大海,也不會讓你有繼續寫下去的動力。但是轉化成自己的日記、記事,不用刻意,想寫什麼就寫什麼,每日遇見什麼就寫什麼,只是個日記,如同期待的越多,失望的也越多。

想先紀錄的事是近一年處理的大事,目前還沒處理完,所以希望一直寫到結束,其中一些眉角,如人飲水,冷熱自知,寫出來或許有緣看見的人,可以獲得一點小小的經驗。

本篇的重點是,簡單的案件介紹,及先說明爭議的問題在那。而我雖然一開始知道但未介入工程,是最後快結案才進去幫忙收爛尾(=.=)

A工程,自從108年底開工,預計111年初完工,實際到111年初完工,總工期無逾期,3億左右的公共工程。比較重要的關係人有甲業主,乙監造(就是本人的事務所),丙廠商。

目前這個案子有2個大問題,第一甲業主要處罰丙廠商逾期罰款數千萬,第二廠商要求追加數千萬額外施工款項。第三廠商還有一些契約工作項目還未完成被管制。另外甲業主跟乙監造也有爭議,也會一起紀錄。感覺像一個多線發展的故事啊~~

我的觀察:
甲業主是一個有制度的工程專責機關,人員組織齊備,各項SOP多如牛毛。
丙廠商是甲級營造廠,但是老闆還是用傳統的方式,來管理工地、進度、材料等等。
A工程分成3個階段
1.工區一部份完成
2.申請工區的五大管線使用申請、工區的部份使照申請、並讓工區其中的一棟建築物可以使用。約5個月,此時停工、監造人員解散(?)
3.繼續完成工區一未完成部份,此時監造人員再找回來作業(所以監造人員放無薪假5個月~~)

待續~~